日本亲等的计算方法与速查表:1亲等〜6亲等包括哪些亲属,亲属的法律范围
在日本,文件上写着“3亲等以内的亲属”,或丧假规定中写着“到2亲等为止”时,往往一时弄不清包括谁。兄弟是1亲等还是2亲等?配偶是几亲等?堂表兄弟姐妹算不算亲属?本文按直系和旁系图解日本民法中亲等的计算方法,列出1亲等〜6亲等对应亲属的速查表,介绍民法第725条规定的亲属范围、由亲等决定的结婚、扶养、继承规则,以及容易数错的地方。
亲等就是“与自己相隔几代”的数字
亲等是表示与亲属血缘远近的数字。日本民法第726条规定了计算方法:数自己与对方之间隔着几代“亲子”关系。数字越小越亲近,父母和子女是1亲等,祖父母和孙子女是2亲等。
只有有血缘关系的“血亲”和因婚姻产生的“姻亲”才计算亲等。配偶(丈夫、妻子)在民法上是亲属,但没有亲等,也不算“0亲等”。所以文件和规定中通常会分开写,如“配偶及○亲等以内的亲属”。
- 血亲: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表兄弟姐妹等。办理了收养手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也是血亲(法定血亲)。
- 姻亲:因婚姻产生的亲属。配偶的血亲(公婆或岳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和血亲的配偶(嫂子、儿媳等)。
- 配偶:丈夫、妻子。属于亲属,但没有亲等。
亲等的算法:直系按代数,旁系按上溯数加下行数
亲等的算法取决于对方是在自己正上方或正下方的“直系”,还是在分支上的“旁系”。两者的思路相同,都是“每经过一代加1”。
- 1
直系:相隔的代数就是亲等
像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那样往上,或像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那样往下能直接追溯到的人,相隔几代就是几亲等。祖父母在上两代,所以是2亲等;曾孙子女在下三代,所以是3亲等。
- 2
旁系:先上溯到共同祖先
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表兄弟姐妹等,先数从自己往上追溯几代才到与对方共同的祖先(父母、祖父母等)。
- 3
再加上从共同祖先下行到对方的代数
数从共同祖先往下几代到对方,与上溯的代数相加。以堂表兄弟姐妹为例,上溯2代到共同的祖父母,再经叔伯姑舅姨下行2代到对方,所以是2+2=4亲等。
按这种算法,兄弟姐妹是“上溯1代到父母再下行1代”,所以是2亲等。兄弟姐妹感觉上是最亲近的亲属,但并不是1亲等。同理,叔伯姑舅姨(父母的兄弟姐妹)是上溯1代到父母再下行2代,为3亲等;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是上溯1代下行2代,也是3亲等。
1亲等〜6亲等速查表
下表按亲等列出常被查询的亲属关系,左边是血亲,右边是姻亲。计算姻亲时,把配偶放在与自己相同的位置;血亲的配偶与该血亲同一亲等(详见什么是姻亲?姐夫、嫂子是几亲等)。
| 亲等 | 血亲 | 姻亲 |
|---|---|---|
| 1亲等 | 父母、子女 | 配偶的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的配偶(儿媳、女婿)、父母的配偶(继父母)、配偶带来的子女 |
| 2亲等 | 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 | 配偶的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嫂子、姐夫等)、孙子女的配偶 |
| 3亲等 | 曾祖父母、曾孙子女、叔伯姑舅姨、侄甥 | 配偶的叔伯姑舅姨、配偶的侄甥、叔伯姑舅姨的配偶、侄甥的配偶、配偶的曾祖父母 |
| 4亲等 | 高祖父母、玄孙、堂表兄弟姐妹、祖父母的兄弟姐妹、侄甥的子女 | 配偶的堂表兄弟姐妹等(不属于民法上的亲属) |
| 5亲等 | 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父母的堂表兄弟姐妹、曾祖父母的兄弟姐妹、侄甥的孙子女、玄孙的子女 | — |
| 6亲等 | 再从兄弟姐妹(父母的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堂表兄弟姐妹的孙子女、祖父母的堂表兄弟姐妹、玄孙的孙子女 | — |
超过4亲等的亲属,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为什么在日语里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父母的堂表兄弟姐妹用同一个称呼,以及再从、三从的区别,见再从兄弟姐妹等远亲的区别与称呼;日语中伯父与叔父等汉字的用法和读音,见日语中伯父与叔父的区别及亲属称呼一览。
民法上的“亲属”是6亲等内血亲、配偶、3亲等内姻亲
日本民法第725条规定,亲属是“6亲等内的血亲”“配偶”“3亲等内的姻亲”。对照速查表,血亲到再从兄弟姐妹(6亲等),姻亲到配偶的叔伯姑舅姨和侄甥、叔伯姑舅姨的配偶(3亲等)为止,都是民法上的亲属。
- 再从兄弟姐妹的子女(7亲等)和三从兄弟姐妹(8亲等)虽有血缘关系,但不是民法上的亲属。
- 配偶的堂表兄弟姐妹(4亲等姻亲)不是亲属。
- 连襟(妻子的姐妹的丈夫之间)、妯娌(丈夫的兄弟的妻子之间),以及嫂子的父母、儿媳的父母,连亲等都没有,法律上是外人。
公司的婚丧规定、保险或各种申请表上写着“3亲等以内的亲属”时,一般是指3亲等以内的血亲和姻亲,再加上配偶。血亲到曾祖父母、曾孙子女、叔伯姑舅姨、侄甥为止,姻亲到配偶的叔伯姑舅姨和侄甥为止。堂表兄弟姐妹是4亲等,不包括在内。有的规定只限血亲,如“2亲等以内的血亲”,所以要看清楚是否区分血亲和姻亲。
由亲等决定的结婚、扶养、继承规则
日本民法有几条规则用亲等来划线,主要的整理如下。
| 规则 | 规定的范围 | 条文 |
|---|---|---|
| 不能结婚 | 直系血亲,以及3亲等内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甥)。可以与堂表兄弟姐妹(4亲等)结婚 | 民法第734条 |
| 不能结婚(姻亲) | 直系姻亲(公婆或岳父母、儿媳女婿等),即使因离婚或死别使姻亲关系结束后也不行。旁系姻亲(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可以 | 民法第735条 |
| 扶养义务 | 直系血亲和兄弟姐妹之间互负扶养义务。3亲等内的亲属,在有特殊情况时,家庭法院可以令其负担义务 | 民法第877条 |
| 法定继承人 | 配偶始终是继承人。之后按子女→直系尊亲属(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的顺序。孙子女和侄甥可能通过代位继承成为继承人 | 民法第887〜890条 |
继承不是只由亲等决定,而是由“顺位”决定。例如祖父母是2亲等,但有子女或孙子女时就不是继承人。反过来,如果子女已经去世,其子女(孙子女)虽是2亲等,也可以代位继承。另外,侄甥的代位继承只有一代,不会延续到侄甥的子女。
虽然不是法律,但丧假和服丧明信片的范围也常按亲等来定。各种关系对应的天数和参考,整理在日本的丧假和服丧到几亲等为止?中。
容易数错的5个地方
- 兄弟姐妹是2亲等:要经过父母,所以是1+1=2。如果以为“最亲近所以是1亲等”,后面所有的数字都会差1。
- 配偶没有亲等:既不是0亲等也不是1亲等。计算配偶的血亲时,把配偶放在与自己相同的位置。
- 自己不计数:出发点的自己为0,只数经过的代数。
- 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都是2亲等姻亲:不是血亲,所以不是继承人。
- 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是血亲:只有一方父母相同的兄弟姐妹,经由该父母也是2亲等血亲(其继承份额是父母都相同的兄弟姐妹的一半)。
关系一长,光靠心算很费劲。用亲等·亲属称谓计算工具,从自己开始依次点“父”“兄”“儿子”等,就能显示是几亲等、怎么称呼、是否属于民法上的亲属,还能通过家谱图和“上溯数+下行数”的算式确认是怎么算的。知道称呼时,也可以在速查表中找到相应关系直接点选。
常见问题
- 兄弟是几亲等?
- 2亲等的旁系血亲。兄弟姐妹要上溯1代到共同祖先即父母,再下行1代,所以是1+1=2亲等。1亲等只有父母和子女。
- 配偶是几亲等?
- 配偶没有亲等。配偶在民法上是亲属,但亲等只用于血亲和姻亲,配偶也不算0亲等。所以规定和文件中会分开写,如“配偶及3亲等以内的亲属”。
- 3亲等包括谁?
- 血亲中是曾祖父母、曾孙子女、叔伯姑舅姨、侄甥;姻亲中是配偶的叔伯姑舅姨、配偶的侄甥、叔伯姑舅姨的配偶、侄甥的配偶、配偶的曾祖父母。堂表兄弟姐妹是4亲等,不包括在内。
- 堂表兄弟姐妹算亲属吗?
- 算。堂表兄弟姐妹是上溯2代到祖父母再下行2代的4亲等旁系血亲,属于民法上的亲属(6亲等内的血亲)。到再从兄弟姐妹(6亲等)为止是亲属,再从兄弟姐妹的子女(7亲等)就不是亲属了。
- 有简单查亲等的方法吗?
- 使用亲等·亲属称谓计算工具,从自己开始依次点父、母、兄、姐、弟、妹、儿子、女儿、丈夫、妻子,就能知道是几亲等、怎么称呼、是血亲还是姻亲、是否属于民法上的亲属,还会显示家谱图和计算算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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